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号)和《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8181801威尼斯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8181801威尼斯2026届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指定医院
(1)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住院楼4楼健康管理中心);
(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号巢鸿商业中心五层;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工人文化宫大院内一、三层);
(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7号环球国际大酒店3楼、6楼,淡村市场旁);
(4)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北大门: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63号;南大门:南宁市西乡塘区沈阳路2号);
(5)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2号楼9楼健康管理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13号)。
申报人员请在上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5月26日前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认定流程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给所在学院指定负责人,由学院收集后统一交到教务科研处。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26日24:00。
1.注册: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在线办理”入口登录,进入系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操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1寸彩色白底证件(特别提醒:上传电子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大小不超过190K);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申报流程: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选择认定机构:先选兴宁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后,再选8181801威尼斯检测站确定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完成全部申报流程并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后,生成报名号,即为报名成功。
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网上申报所填手机号码为本人所有、核对真实、确保通信顺畅。
(二)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l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且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各学院统一收集纸质材料后,交到教务科袁老师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老师,0771-2816644。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教务科研处
2026年5月7日